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4-038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五矿资本”)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00万股优先股。
本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其中第一期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万元,于2023年4月20日募集完毕,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0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499,000万元,本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承销保荐费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发行费用13,535,377.36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6,464,622.64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第一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30186号验资报告。
第二期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于2023年8月11日募集完毕,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含税)人民币6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299,400万元,本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承销保荐费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发行费用7,924,5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2,075,471.70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第二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43085号验资报告。
第三期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万元,于2023年11月22日募集完毕,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含税)人民币4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99,600万元,本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承销保荐费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发行费用5,283,018.87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4,716,981.13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第三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1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512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8,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含税)2,0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998,000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24年上半年,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2.76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均已使用完毕,
不存在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五矿资本控股和外贸金租于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开设的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已注销或转为一般账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一期发行,五矿资本、五矿资本控股、外贸金租及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4
月28日、2023年4月27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第二期发行,五矿资本、五矿资本控股、外贸金租及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15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第三期发行,五矿资本、五矿资本控股、外贸金租及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5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均已使用完毕,五矿资本在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五矿资本控股在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外贸金租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使用,其余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8,122.76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更(如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有) 差额(3)= (4)= 状态日 大变化
(2)-(1) (2)/(1) 期
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向特定 否
对象发行优先股(一期) 499,000.00 499,000.00 499,000.00 0.00 499,000.00 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向特定 否
对象发行优先股(二期) 299,400.00 299,400.00 29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