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0—03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443,101,528.38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97,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7,000,000.00 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累计
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20.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所作出的。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既考虑了公司的当期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