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20—0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27,885,608.41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7,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2,07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鼓励的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