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净环保”)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现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 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58.23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
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
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652.78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37,530.35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9,213.13 万元及截止日后支付的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 11.7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4,037.65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9,880.77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53,301.96 万元,尚未存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309.96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分别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上述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长环保”)、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龙岩第一支行 35050169770709399999 218.97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1410010119245319221 2,132.30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龙岩分行 432578891675 11,001.6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171100100100670643 684.70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631884835 /
合计 14,037.65
注 1:本期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已销户。
注 2:因工程纠纷法院冻结了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4,152,539.37 元。
3、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环保+新能源”的双轮驱动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及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龙净转债”2023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相关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公司、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
一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龙净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重新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重新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为: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计划存储金额 募投项目
(万元)
1 福建龙净环保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13700601040 10,000.00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
份有限公司 司龙岩龙津支行 021543 环保吸收剂项目
2 黑龙江多铜新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35050169770 黑龙江多宝山一期
100,000.00200MW 风光项目
源有限责任公司 司龙岩第一支行 709966666
3 福建龙净储能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17110010010 27,530.35电池研发及中试线项
技有限公司 岩分行 0912012 目
二、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 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 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 做出决议及保荐机构经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共计 53,301.96 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做出决议及保荐机构经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尚未赎回及尚未划回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9,880.77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期后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已累计投入 已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划投入金额 金额 入金额与计划投 变更情况
入金额的差额
1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80,000.00 44,609.02 35,390.98终止项目并将节余资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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