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97,958.2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3 月 30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1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7,074.54 万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38,791.96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 7,896.5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451.61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77,5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54,797.7 万元,尚未存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2,042.65 万元(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分别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龙岩第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上述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长环保”)、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福建龙净环保 中国建设银行龙岩第一支行 35050169770709399999 218.07
股份有限公司
德长环保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1410010119245319221 512.37
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 中国银行龙岩分行 432578891675 544.43
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171100100100670643 3,174.78
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 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631884835 1.96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451.61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人民币 67,074.54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
附表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77.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074.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入金额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3)=(2)-(1) 度(%)(4)=(2)/(1)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不适用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3,736.2142,712.83(注 1) -37,287.17 53.39 2021 年 1 月 1,731.98否(注 6) 否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不适用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3,141.3311,391.71(注 2) -48,608.29 18.98 注 7 1,705.76 不适用 否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不适用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注 3 -2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 不适用 注 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2,970(注 5)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200,000.00200,000.00 200,000.00 6,877.54 67,074.54 -130,895.46 — — 3,437.74 — —
注 1: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较大,系 2.74 亿工程款以自有资金支付及存在部分尚未结算的供应商款项未支付;注 2:托辊全自动化智能制造生产线已完成建设,焊管
全自动智能制造生产线、管式析架全自动智能制造生产线等生产线尚未投建;注 3: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建设尚未利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主要由于公司目前吸收剂项目的终端客户分布较为分散,客户一
般就近分散化制备吸收剂以满足运营项目需求,下游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大规模集中制备高性能吸收剂的经济优势尚未显现。公司为合理降低投资风险,本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现综合考虑吸收剂市场现状、外部宏观
未达到计划进度
原因(分具体项目)环境变化因素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对环保吸收剂生产线建设计划进行了适当后延,谨慎推进项目投资进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注 4: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尚未投建,主要系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公司需相应调整该项目生产工艺设计,目前部分生产工艺
仍需与国内外合作机构、专家进行充分的合作研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根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