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二零一八年一月修订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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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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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系福建龙净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净环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对象为: 公司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 首期共计
325 人。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后续各期持股计划
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以 2013 年度的净利
润为基数,提取 10%奖励基金。之后每一会计年度均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
为基数提取 10%的奖励基金进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员工持股计划的奖励基
金提取 10 年,即 2014 年至 2023 年。
4、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参与认购公司配股。
5、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 在 2014 年至 2023 年的十年内,滚动设立十期各
自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
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预期获得的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 通过二级市场或配股方式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
公告每期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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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6、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为分十期实施的持股计
划,后续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仅需批准当期实施的议案。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
票的, 自当年股东大会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购买; 通过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配股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的,按照非公开发行、配股的相关规定执行。
7、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
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授权董事会下设的股票证券管理办公室为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具体管理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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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释义···························································· 6
二、意义············································· ··············7
三、参与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8
四、资金来源························ ·······························9
五、股票来源和数量················································· 10
六、 参与人的情况及份额分配········································· 11
七、 存续期、 锁定期及终止··· ··························· ············· 13
八、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方式······················ ········14
九、持有人会议和管委会职责、召集和表决程序··········· ··· ··· ······ ·15
十、 管理模式· ·············· ·············· ······· ·················· · 17
十一、管理规则主要条款·························· ··················18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的权利与义务····················· ·········22
十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23
十四、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处置办法················· · ··················· 24
十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25
十六、其他·························································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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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龙净环保/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
员工持股计划 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委托人/授权人 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人 指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高级管理人员
指龙净环保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龙净环保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员工持股计划以各种方式取得的龙净环保股
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
股票证券管理办公室/管理方
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股
票证券管理办公室,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
证券账户
指员工持股计划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专用证
券账户
托管机构/托管人
指员工持股计划托管账户的托管机构—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托管账户/资金账户
指托管人按照约定为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托管
人处开立的银行资金账户
管理规则
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公司 2011 年实施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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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意义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董事、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意义:
(一)2018年度制定了奋发有为的年度主题,旨在激发骨干力量干事创业的
激情, 实现全体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
公司自2014年度开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来, 共计实施了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覆盖了435名高管及核心骨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的业绩证明,员工持股计划
的制度安排能有效调动管理层和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7亿元,净利润4.63亿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73.91亿元,净利润5.60亿元;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24亿元,净利润
6.64亿元。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实现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
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接近20%,两项指标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
发展。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为中长期的激励计划,实施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
助于公司骨干员工与公司及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并建立内部员工对公司经营管
理的长效监督机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三)有利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稳定和凝聚。
万事由人做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覆盖 325 名员工,到第四期时已覆盖
435 名员工。旨在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
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
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2017 年 9 月,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
票出售完毕并及时兑现分配到个人,具有重要的激励意义,极大鼓舞员工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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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参与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和授予条件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确定的依据
员工持股计划的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范围及授予条件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包括公司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骨
干员工。以上人员满足以下授予条件后,才能成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
1、 参与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2、 通过公司年度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首期参与员工共计 325 人。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
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参与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参与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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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来源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是中长期的奖励政策,每年以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的奖励基金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二)公司制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自 2014 年度始至 2023 年度止,
每一年度实施一期。
(三)公司每年度计提上述奖励基金, 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 以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参与配
股的方式取得标的股票。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成本计量和核
算。当年度计提的奖励基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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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授权的管理方在二级市场购买公
司股票。若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或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员工持股计划有权公平
参与认购。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为分十期实施的持股计划,
后续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仅需批准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议案。 通过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