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6 股票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 2024-010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1 所备案。 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 10%。 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
明材料。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
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
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
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
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的董事、监事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
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
...... 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
2 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
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
声明。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的董事、监事
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提名的
候选独立董事人数多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
时,实行差额选举。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3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 履行董事职务。
......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予以撤换。 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依照法
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
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
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不符合独立性、不具备担任上市公
4 司董事资格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
务。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
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
务。
独立董事因触及前款规定情形提出辞职
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
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
成补选。
第一百零六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
新增 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
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
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独立董事辞职
5 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
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
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
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零九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6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