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 9%暨回购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6/1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88 亿元~3.76 亿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69,884,443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9.09%
累计已回购金额 3.09 亿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79 元/股~3.52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88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76 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05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9,884,443股,占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的比例约为 9.09%,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2,939,645 股。回购的最高价为 4.79 元/股、最低价为 3.5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 308,819,947.5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