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3-03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5月29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313,622,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75%;2023年5月25日,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质押股份数量共33,0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10.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18%;2023年5月 26 日,深圳金信安解除质押共24,2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3.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
截至2023年5月29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313,622,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75%;合计质押股份数为225,30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1.84%。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
顺安、兴宁众益福发来的《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因深圳金信安融资业务向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深圳金信安及一致行
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
20,000,000 股、8,000,000 股、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质押给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质押
到期日为:2024 年 1 月 24 日。
现将上述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股东名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为限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
称 东 数(股) 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 资金用途
(%)
深圳市
金信安 是 20,000,000 否 否 11.10% 2.54% 补充流动
投资有 资金
限公司
兴宁市 否(为控 2023 年 2024 年 闰土控
金顺安 股股东 8,000,000 否 否 5 月 25 1 月 24 股集团 9.20% 1.01% 为深圳金
投资有 一致行 号 日 有限公 信安向闰
限公司 动人) 司 土控股集
团有限公
司借款人
民币 5000
兴宁市 否(为控 万元提供
众益福 股股东 质押担保
投资有 一致行 5,000,000 否 否 10.76% 0.63%
限公司 动人)
合计 - 33,000,000 - - - - - 10.52% 4.18% -
(二)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行使。
2.深圳金信安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平稳,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并
将以其自有资金及其他经营所得等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
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将向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房地产抵押物、增加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二、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深圳金信安于2023年5月26日分别将质押给深圳市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的股票办理了全部及部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18,700,000
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0.3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
解质时间 2023-5-26
持股数量(股) 180,184,341
持股比例(%) 22.8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125,0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69.3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84
公司名称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5,500,000
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3.0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
解质时间 2023-5-26
持股数量(股) 180,184,341
持股比例(%) 22.8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119,5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66.3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15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3年5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13,622,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75%;
合计质押股份数为225,30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1.84%。具体股份质押
情况如下:
未质押股份情
已质押股份情况
况
已质 未质 未质
本次质押及解 本次质押及解 占其所
持股比 占公司总股 已质押 押股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质押前累计质 质押后累计质 持股份
例(%) 本比例(%) 股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押数量(股) 押数量(股) 比例(%)
限售股 冻结 限售 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