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3-00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收到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 时 15 分。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 200,048,683.43 元、利息 8,870,907.52 元及逾期利
息;(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借款逾期利息 15,203,699.94 元,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的逾期利息以 200,048,683.43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2%计算至借
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因本案二审暂未开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因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等合同纠纷一案,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
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14),并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开庭审理该案
件(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41、临 2022-069、临 2022-099、临 2022-121)。2022年11月4日,广州阀门收到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2)
粤 12 民初 3 号)(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124)。2022 年 11 月 24 日,广州阀门
收到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12 民初 3 号之一)(详
见公司公告:临 2022-131)。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
告知收到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岭山、杨成杰、陈清平、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 12 民初 3 号民事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133)。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发来的《传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案号:(2023)粤民终 491 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被传唤人: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法庭调查
应到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 9 时 15 分
应到处所:本院四楼第十一法庭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案二审暂未开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