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12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正在审理阶段;收到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人民币 227,975,272.67 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由于本案正在审理阶段,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因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泰宁华府开发项目”合同纠纷一案,向肇庆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
临 2022-014),并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开庭审理该案件(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41、临 2022-069、临 2022-099),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收到肇庆市中级人
民法院发来的将进行第四次开庭审理该案件的《传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案号:(2022)粤 12 民初 3 号
案由: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原告: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被告:孙岭山、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陈清平、杨成杰
传唤事由:证据交换和开庭
应到时间:2022 年 10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应到处所:第十一审判庭/中/通用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正在审理阶段,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