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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82: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1

600382: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10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
            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旺房地产”)关于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推广名:怡景花园佳旺·尚江府,以下简称“怡
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所签署的合作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
期。经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多次沟通,为尽快落实“怡景花园”项目的到期解决方案,
结合佳旺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佳旺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进行和解并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同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编号:MZHZHD-MZHJWFDC2022.02.23-01)(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并已收到佳旺房地产通过委托付款方式支付的和解协议项下首期还款额 10,952,413.75 元。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首期还款后,剩余债务分四期等额支付,
佳旺房地产需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归还第一期还款共 32,029,609.93 元(其中:本金
24,642,930.94 元,分配利润款 3,598,020.03 元,利息 3,788,658.96 元),截至目前,
置地公司尚未收到以上第一期还款。

  ●置地公司将继续催促佳旺房地产尽快支付上述第一期还款,并要求佳旺房地产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到置地公司名下,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风险提示:佳旺房地产无法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存在可能无法收回“怡景花园”项目相关款项的风险,对公司利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MZHJWFDC2017.01.16—1),于 2018 年 7 月 3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之

补充合同 1 号》(编号:MZHZHD-MZHJWFDC2018.07.03-补 1),于 2019 年 2 月 1 日签署了
《<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1)之补充协议 2 号》,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
—1)之补充协议 3 号》(上述《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及其三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
作协议”。),合作协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

  2021 年 4 月 23 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担保方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钟
聪芳签订了《抵债协议(编号:JWFDCDZ20210423)》,佳旺房地产以其所有的“怡景花园”项目部分预售商品房(包括住宅、商铺)、项目建筑区划内的用于停放汽车的部分车位权益抵偿部分应付款项 248,482,200.00 元。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4 号),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怡景花园”项目直接占用公
司资金本金余额 156,091,883.43 元,利息余额 15,985,350.67 元,本息合计
172,077,234.10 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了置入资产的交割,
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占用资金本息 1,397,477,103.60 元已全部偿还完毕,其中冲抵佳旺房地产欠付置地公司上述本息合计 172,077,234.10 元。

    经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多次沟通,为尽快落实“怡景花园”项目的到期解决方案,
结合佳旺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佳旺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进行和解并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同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编号:MZHZHD-MZHJWFDC2022.02.23-01),并已收到佳旺房地产通过委托付款方式支付的首期还款额 10,952,413.75 元,和解协议已生
效。2022 年 2 月 24 日,佳旺房地产已对和解协议项下其对所欠债务余额提供的担保资
产(坐落于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宫前梅州大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面积:31,171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梅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2026 号)
办理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3)。

  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首期还款后,剩余债务分四期等额支付,佳旺房地产需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归还第一期还款共 32,029,609.93 元(其中:本金 24,642,930.94
元,分配利润款 3,598,020.03 元,利息 3,788,658.96 元),截至目前,置地公司尚未收到以上第一期还款。


  置地公司将继续催促佳旺房地产,尽快支付上述第一期还款,并要求佳旺房地产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到置地公司名下,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佳旺房地产无法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存在可能无法收回“怡景花园”项目相关款项的风险,对公司利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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