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0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持。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 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 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
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至少有 1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 人。董事长由董事以全体董事的过半事长由董事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数选举产生。
产生。董事长不能同时兼任总裁职务。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