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9-01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3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志伟先生因出国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胡轶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张坚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制订《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19-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的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市场行情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9-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9-019)。
(十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20)。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9-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的公告》(临2019-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星越地产、祺盛实业和正和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19-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
程》规定,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24)。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