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11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于2013年6月18日作出(2013)
宁民二破字第00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对青
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3
年6月19日依法指定贤成矿业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
2013-059、060号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贤成矿业重整相关各项工作。
管理人接管公司以来,已先后完成了公司债权的登记、审核与确认、召开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并协助完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等
事项,西宁中院也于2013年10月24日裁定确认了公司有关债权(详见公司2013-097
号公告)。
贤成矿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判庭召开,本次会议核查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补充申报),
并对《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
了表决,具体结果如下:
1、职工债权组
贤成矿业职工债权组债权总额为4,513,862.01元,债权人数共计49人。该组出
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41家,其中,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债权人共41家,其
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269,947.83元,出席该表决组的债权人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家
数占该组出席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4.60%,该组表决通
过重整计划草案。
2、税款债权人
贤成矿业税款债权组债权总额为10,849,642.13元,债权人数共计2人。该组出
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2家,其中,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债权人共2家,其所
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0,849,642.13元,出席该表决组的债权人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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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占该组出席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该组表决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
3、普通债权组
贤成矿业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为808,609,340.42元,债权人数共计44
人。该组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40家,其中,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债权人共
34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684,563,783.74元,出席该表决组的债权人同意重整计
划草案的家数占该组出席人数的85.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4.66%,
该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贤成矿业出资人会议于2013年12月18日下午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庭召开,出资人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结合网络表决通过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2013-112号公告)。
目前,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各债权人组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亦经出资人
会议表决通过,公司管理人将依法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上述《青
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我管理人将根据该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
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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