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 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 2023-06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82 元/股(含)。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八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回购期限从2022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2-12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2-137)。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348,4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 11.84 元/股,最低价为 11.76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11.50 万元(含手续费)。
健康元药业集团 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0,662,579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2.11%,购买的最高价为 13.08 元/股,最低价为 11.15 元/股,已支付总
金额为 49,449.11 万元(含手续费)。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根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2-137),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根据公司2023年7月1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2023-068),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股息派发的股份数为准计算,本公司2022年年度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762元/股。因此,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已相应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2元/股(含)。
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自本公司2022年度分红派息除权(息)日(2023年7月21日)起,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将进一步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2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762元,具体计算过程请见本公司2023年7月1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2023-068);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本
健康元药业集团 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16-0.1762≈15.82元/股。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