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 2022-146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2年12月29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与八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 号)批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365,105,066 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 200,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599.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25.3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974.02 万元。截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验证,并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
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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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并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布局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产品品种及延期的议案》,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配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2022/11/30募集 截至 2022/11/30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余额
珠海大健康项目 — 3,386.29 3,386.29 —
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
化基地项目 125,471.35 90,000.00 82,047.14 7,952.86
新产品研发项目 110,000.00 54,587.73 6,907.59 47,680.14
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
化基地扩建项目 18,139.39 16,000.00 4,222.38 11,777.62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67.49 2,632.51
合计 256,610.74 166,974.02 96,930.89 70,043.13
注:上述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并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文件,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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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上述事项已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健康元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健康元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对健康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审核意见函;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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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