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 2020-15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00.10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在官网(http://www.joincare.com)对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与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首次授予 320 名激励对象的 3,572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 8.05 元/股。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原 320 人调整为 281 人,期权数量由原 3,572 万份调整为 3,177
万份,注销 395 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0、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预留授予的 897.00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2、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0 年 7 月 3 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 7.89 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至 10.31 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0 年 8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批及预留股票期权,原首批期
权激励对象由 258 人调整为 235 人,期权数量由原 1,892.89 万份调整为 1,744.09 万份,
注销 148.80 万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 186 人调整为 158 人,期权数量由原 897.00 万份
调整为 709.00 万份,注销 188.00 万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
核确认,上述 336.8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办理完毕。
15、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354.50 万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6、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批及预留股票期权。原首
批期权激励对象由 235 人调整为 233 人,期权数量由原 1,694.04 万份调整为 1,684.44 万
份,注销 9.60 万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 158 人调整为 150 人,期权数量由原 461.65 万
份调整为 416.65 万份,注销 45.00 万份。
17、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800.10 万份,行权有效
期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序号 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1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
2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公司层面第二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根据公司2017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告,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32,362,427.0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元(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较2017年度的复合增长率为29.07%,符合
前述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申请行 权 的 23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4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合格”或者之上,才能全额 均为“良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