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8--118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495.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803.3338万股的2.32%。其中,首次授予3,596.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803.3338万股的1.86%;预留899.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803.3338万股的0.4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0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公司的主要从事医药产品及保健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10,779,258,187.81 9,721,544,239.74 8,641,891,37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3,040,434.17 451,415,199.84 412,469,70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99,613,542.81 315,432,656.10 358,258,975.59
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385,217,624.63 5,382,825,288.69 4,704,629,530.57
总资产 22,211,585,894.62 16,071,712,257.56 13,795,581,594.98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644 0.2890 0.26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73 9.31 9.21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朱保国、刘广霞、曹平伟、邱庆丰,独立董事崔利国、冯艳芳、胡庆。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余孝云、监事彭金花、监事谢友国。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分别是:邱庆丰、曹平伟、俞雄、赵凤光、林楠棋。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495.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803.3338万股的2.32%。
首次授予3,596.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803.3338万股的1.86%;预留899.00万份股
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3,803.3338万股的0.46%。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31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按要求及时准确在公司内部公示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邱庆丰 董事、总裁 60 1.33% 0.03%
曹平伟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60 1.33% 0.03%
俞雄 副总裁 80 1.78% 0.04%
林楠棋 副总裁 80 1.78% 0.04%
赵凤光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60 1.33% 0.03%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256 72.44% 1.68%
(326人)
预留 899 20.00% 0.46%
合计(331人) 4495 100% 2.3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8.21元。
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每股8.21元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8.21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8.02元。
三、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授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七、等待期及行权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各自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计划等待期为12个月。
在行权期,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
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的股权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八、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一)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