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 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
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个
别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313,068,530.9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1,306,853.10
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55,244,846.78元,并扣除上年度现金分红251,804,523.52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5,202,001.11元。2017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
红利,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
以2017年12月31日股本为基数,本次现金红利总额为283,280,088.96元,占
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28%,占本公司
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99.33%。
鉴于本年度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子公司珠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利润贡献,需逐步通过以后年度分红的方式归至本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二、本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健康元药业集团 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本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取以现金方式回馈上市公司股东,充分保障了上市公司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丽珠集团为独立上市公司,其贡献的利润需逐步通过以后年度分红的方式归至公司。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的现金分红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