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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9 沪市 宝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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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宝光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宝光股份:宝光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
发展的情况下,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7,188,067.41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4,242,804.1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330,201,56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463,101.66 元(含税)。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9%。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向投资者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 2024 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预计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 年累计实施现金分红数额不低于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2023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2023 年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21,463,101.66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30.39%,未达到 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 8.44%,未达到 50%以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1.95%,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78,366,065.65元,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
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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