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6-51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上午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来的两份《执行裁定书》(【2016】黑执7号之十四和【2016】黑执8号之一)获悉:由于民间借贷纠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源先生)的申请,拟分别拍卖被执行人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北京融昌航”)持有公司的850万股、2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
经向北京融昌航了解获悉:北京融昌航与李源先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是由于北京融昌航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引起的,依据相关借贷协议,北京融昌航未向李源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抵押、质押等。且北京融昌航至今未收到关于上述司法执行裁定的任何书面通知。北京融昌航表示针对近期发生的股权司法拍卖及强制执行事件(详见公司2016-40、41、42、45、46、48、49、50号公告),将继续尽力妥善处理,努力消除不利影响。
在此次司法拍卖之前,公司已披露了北京融昌航所持公司301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事项,前次拍卖的买受人已于2016年9月2日支付了拍卖款(详见2016-48 号公告),至今尚未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如果本次司法拍卖的后续程序如期履行,两次司法拍卖单独或合计均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东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来的各股东方和重组各相关方是否能达成一致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经向本次重组各相关方了解,目前各方正在与北京融昌航加紧沟通协商之中。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董事会尚未收到本次重组各相关方提出的任何书面动议文件,公司及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多方联系,除前述提及的《执行裁定书》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或查询到关于上述司法拍卖的其他信息(拍卖时间、地点等),公司将继续收集并询问相关单位,了解到相关信息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