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14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8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89,662.47 万股的 2.54%。其中首次授予 2,08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
总量的91.23%,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32%;预留200万股,
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8.77%,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Haohua Chemical Science&Technology Corp.,Ltd.
法定代表人 胡冬晨
股票代码 600378
股票简称 昊华科技
注册资本 89662.4657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1 年 01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 5 号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机场路常乐二段 2 号,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 号中国
昊华大厦 A 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16067876D
研发、销售:化工产品并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料、橡胶制
品、塑料制品的研发销售;工业特种阀门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
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工业气体的研制、开
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在工业园区内
经营)、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运代理;货
经营范围 物及技术进出口;检测服务(不含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
无损检验,不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服
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经营本企
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18,182.89 364,581.26 324,464.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482.18 32,584.62 21,69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674.61 5,177.78 2,440.4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611.36 53,908.11 33,88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6,566.82 444,227.05 412,393.20
总资产 827,576.00 800,510.33 770,556.22
期末总股本 83,718.60 29,719.33 29,719.33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调整后) (调整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39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39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26 0.17 0.08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3 7.61 5.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9.44 6.72 3.30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胡冬晨 董事长
2 杨茂良 副董事长、总经理
3 尹德胜 非独立董事
4 郭涛 非独立董事
5 赵卫 非独立董事
6 姚庆伦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7 许军利 独立董事
8 申嫦娥 独立董事
9 李群生 独立董事
10 张金晓 监事会主席
11 苏静祎 监事会副主席
12 冉绍春 非职工代表监事
13 张德志 非职工代表监事
14 陈新 职工代表监事
15 杨涛 职工代表监事
16 李佳 职工代表监事
17 刘政良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8 何捷 财务总监
19 李嘉 副总经理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0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89,662.47万股的2.54%。其中首次授予2,080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91.23%,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32%;预留200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8.77%,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2%。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812 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职务。
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三)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位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权益占授 获授权益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