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1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79,600,000.00元,
该价格为固定总价。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至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终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当期业绩有正面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履行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风险较小。
2014年1月27日,我公司(承包人)与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发
包人)在浙江宁波签订了“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PSA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
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PSA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2、工程地点:浙江宁波大榭
3、工程内容:连续重整联合装置8万标立/小时氢提纯PSA装置、6万标立/
小时制氢装置PSA部分详细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4、工作范围:8万标立/小时氢提纯PSA装置和6万标立/小时制氢PSA装置
设计(不含基础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
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单机试车、工程中交、人员培训等工作,并在联
动试车、投料试车、考核验收及质量保证期内提供保运及有关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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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金来源: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利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67%:33%。资金已落实。
6、本合同至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终止。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址:宁波大榭开发区榭东北港区
邮编:315812
法定代表人:何仲文
合同对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是中海石
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在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投资建设馏分
油综合利用项目连续重整联合装置8万标立/小时氢提纯PSA装置、6万标立/小
时制氢装置PSA部分。
2、合同对方与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合同对方与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业务往来。
二、合同主要条款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79,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玖佰陆拾万元
整),该价格为固定总价。
2、履行地点和方式:
(1)履行地点:浙江宁波大榭
(2)履行方式:
我公司向发包人提供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连续重整联合装置8万标立/小时
氢提纯PSA装置、6万标立/小时制氢装置PSA部分设计、采购、施工和安装总
承包服务。
3、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2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工程接
收日期):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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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宁波仲裁委员
会进行仲裁。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员人数为3名。庭审地为根据委托方所在地。
5、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后生效。2014年1月27日。
6、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4年1月27日,在浙江宁波签订。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该合同正常履行,对我公司本年度以及2015年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资
产净额和净利润等的均有正面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发包人是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誉良好,实力强大,
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我公司在提供陆上大型工程装置、工厂的设计、采购、施工
和安装总承包服务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
合同履行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风险较小。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0日
●报备文件:
1、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PSA装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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