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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5

宁沪高速: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24-027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事项审计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0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周徐春,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徐春先
生 200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徐春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洋,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曹洋先

生 201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曹洋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厉俊,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厉俊女
士 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厉俊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346 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建议其薪酬为人民币
346 万元/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2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96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4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2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96 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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