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24-01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项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聚焦主责主业,缓解沪宁高速公路无锡-苏州段交通压力,消除区域平行道路交通分流影响,进一步巩固在苏南路网中主导地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投资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以下简称“锡太项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32.5亿元投资建设锡太项目。无锡市投资主体将出资资本金23.5235亿元;苏州市投资主体将出资资本金8.9765亿元。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关于投资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项目的公告》。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已与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基础”)及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锡太投资”)签署出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出资成立江苏锡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锡太公司”),负责锡太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出资协议书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江苏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8 月
法定代表人: 陈云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37,747.5 千元
主营业务: 江苏省境内收费公路及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
及收费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 人民币 78,661,444 千元
产(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 人民币 40,888,508 千元
产(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营业 人民币 15,192,010 千元
收入(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利 人民币 4,609,626 千元
润(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二)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无锡市人民西路 109 号一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3 年 4 月
法定代表人: 孔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 千元
股东(持股比例):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主营业务: 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产 人民币 1000368.75 千元
(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产 人民币 1000118.75 千元
(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营业收入 人民币 0 千元
(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利润 人民币 118.75 千元
(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三)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苏州市南环东路 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法定代表人: 王德平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670,500 千元
股东(持股比例): 常熟市交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2.19096%)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33.33134%)
苏州市相城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4777%)
主营业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产 人民币 0 千元
(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产 人民币 0 千元
(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营业收入 人民币 0 千元
(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利润 人民币 0 千元
(2023 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四、出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界面
本次协议拟投资建设的锡太项目建设范围为:起自与沪蓉高速交叉处的无锡
北枢纽,接已建的锡宜高速公路,向东经无锡惠山新城、锡北、东港和羊尖,跨
越望虞河后,向东经苏州辛庄和阳澄湖西,止于苏台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湘城西枢
纽,路线全长 50.04 公里,其中无锡段 31.765 公里,苏州段 18.275 公里。
(二)合资各方
锡太公司初始注册的三家股东分别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资本金及资本金出资构成
根据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
为 2419819.11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 1209909.56 万元,占总投资的 50%,剩
余投资金额由锡太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资金,锡太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本项目实际建设及用款需求批复,锡太公司初始注册资本暂定为650000 万元,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25000 万元,占股 50%;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235261 万元,占股 36.194%;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89739 万元,占股 13.806%,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出资方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325000 50%
无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5261 36.194%
苏州市锡太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89739 13.806%
合计 650000 100.0%
后期,各出资方根据实际建设进度按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直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达项目批复资本金金额。若项目最终竣工决算金额超出批复概算,超出概算部分各出资方应按持股比例在所承担范围内进行增资。
(四)项目资本金出资时间和金额安排
本项目资本金在公司注册时到位 650000 万元(资本金的 54%),剩余资本
金将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分期到位。资本金原则上到位时间和金额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江苏宁沪高 无锡交通基础 苏州市锡太 占项目资本
出资方 速公路股份 设施投资发展 高速公路投 合计 金比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325000 235261 89739 650000 54%
日前
(五)违约责任
锡太公司设立时(领取营业执照前后)将由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各方发出出资通知书,具体出资时间以出资通知书要求为准,最迟不晚于 2024年 5 月 31 日前。各股东出资必须按出资通知书上载明的要求足额及时到位,否则不享有出资到位前该期间的分红及分红权和分红表决权,同时应分别向其他按期足额出资到位的股东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未出资金额为基数,按照同期 LPR利率,自应出资日计算至实际足额出资到位之日。剩余资本金将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分期到位,出资步骤、要求和违约责任等均按照此执行。
锡太公司设立后,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锡太公司承担责任,拥有相应权益,锡太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六)开办费用处理
锡太公司设立期间的相关开办费用,暂由本公司垫支,待锡太公司成立后计入锡太公司“待摊费用”之中,锡太公司因故不能成立时,由各责任人按认缴的出资比例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负连带责任。
五、锡太公司管理
根据锡太公司章程,锡太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6
人。其中本公司推荐 4 人,无锡交通基础推荐 1 人,苏州锡太投资推荐 1 人,另
一名董事为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