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8625-84362700
关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0321 号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 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关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0321 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文辉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周徐春
2022 年 3 月 25 日
附件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
附表 2
上市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 2021 年期 占用累计 占用资金 2021 年度 2021 年期 占用形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算的会计科 初占用资 发生金额 的利息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成原因 占用性质
系 目 金余额 (不含利 (如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非经营性
现控股股东及其他 占用
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非经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非经营性
前控股股东及其他 占用
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非经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总计 / / / / /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 2021 年期 往来累计 往来资金 2021 年度 2021 年期 往来形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名称 公司的关系 算的会计科 初往来资 发生金额 的利息 偿还累计 末往来资 成原因 往来性质
目 金余额 (不含利 (如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息)
江苏交通控股 同一最终控股 活期存 经营性往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集团财务有限 股东及联营企 银行存款 13,750 602,238 311 578,655 37,644 款 来
业 公司 业
江苏高速公路 同一最终控股 应收账款 429 2,161 - 1,368 1,222 加油业 经营性往
石油发展有限 股东 务租赁 来
公司 款
江苏沿江高速 同一最终控股 通行费 经营性往
公路有限公司 股东及联营企 应收账款 23 29 - 45 7 拆分款 来
业
江苏扬子大桥 同一最终控股 委托经 经营性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联营企 应收账款 1,564 1,414 - 1,560 1,418 营管理 来
业 款
江苏沪通大桥 同一最终控股 委托经 经营性往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应收账款 209 801 - 209 801 营管理 来
款
江苏现代路桥 同一最终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