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7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本公司”或“公司”)拟向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宝岛花园酒店(以下简称“酒店”)提供财务资助37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不计息。借款用途为提供酒店员工安置费用等。
酒店系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京公司”)的分支机构,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开集团”)持有宝京公司70%股份,皓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年公司”)持有宝京公司30%的股份。城开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皓年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控制子企业。宝京公司由首开股份合并财务报表。鉴于首开集团(含控制子企业等)多年来向公司以无息或低息形式提供了多笔借款,本次借款由公司单独提供。因皓年公司未同股比提供财务资助,根据审慎原则,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本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宝岛花园酒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和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及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关联交易。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关联关系介绍
城开集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酒店70%股份,皓年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持有酒店30%股份。因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超股比提供,鉴于首开集团为公司关联人,根据审慎原则要求,本交易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二)基本情况
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宝岛花园酒店是苏州太湖宝京旅游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17 日。现因经营需要,公
司拟停止宝岛花园酒店经营业务并对宝岛花园酒店进行资产处置,为此,公司拟向宝岛花园酒店提供员工安置费用等款项合计人民币 370 万元,该笔借款不计息,期限不超过 5 年。
城开集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酒店 70%股份,皓年公司为首开集团控制子企业,持有酒店 30%股份。皓年公司本次应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款项 111
万元。截止到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支持公司发展,首开集团(含控制子企业等)
对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超过 40 亿元,其中零利率不计息借款额超过 1 亿元。考虑到本次皓年公司应提供款项金额较小、首开集团(含控制子企业等)无息借款金额远大于皓年公司本次应提供的款项,且宝岛花园酒店由公司独立运营,首开集团不参与其实际运营等因素,本次皓年公司不再向宝岛花园酒店提供借款,由公司向宝岛花园酒店单方提供全部费用 370 万元。
因皓年公司未同股比提供财务资助,根据审慎原则,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本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由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苏州宝岛花园酒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岩、阮庆革、赵龙节、张国宏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宝岛花园酒店
法定代表人:杨国影
成立日期:2006年1月17日
公司类型:分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0784356565E
注册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长沙村
经营范围:住宿、卡拉OK,制售中西餐,桑拿浴、游泳池、桌球、棋牌、网球、健身活动、生活美容、理发、烫发、染发服务。
持股情况:城开集团持有酒店70%股份,皓年公司持有酒店30%股份。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2023 年 年 度 资 产 总 额 52,171,098.22 元 , 负 债 总 额
544,263,765.11元,净资产-492,092,666.89元,营业收入1,932,538.89元,净利润-10,017,344.27元,资产负债率1043.23%。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1,462,223.21元,负债总额545,233,368.84元,净资产-503,771,145.63元,营业收入337,021.34元,净利润:-11,678,478.74元,资产负债率1315.01%。
三、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被资助方: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宝岛花园酒店;
2.资助金额:人民币370万元;
3.利率:不计息;
4.资助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
5.资金用途:职工安置费用及员工安置过渡期费用。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支持公司发展,首开集团(含控制子企业等)多年来向公司以无息或低息的形式提供了多笔借款。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首开集团(含控制子企业等)对公司提供资金余额超过 40 亿元,其中零利率不计息借款余额超过 1 亿元。考虑到本次皓年公司应提供款项金额较小、首开集团(含控制子企业等)无息借款金额远大于皓年公司本次应提供的款项,且宝岛花园酒店由公司独立运营,首开集团不参与其实际运营等因素,本次皓年公司不再向酒店提供借款,由公司向酒店单方提供全部费用 370 万元。本次借款系支持酒店进行职工安置,有利于推动酒店资产尽快实现处置,减少公司亏损,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资金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董事李岩、阮庆革、赵龙节、张国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对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宝岛花园酒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