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4-06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各方股东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及在项目开发后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向各方股东临时调拨盈余资金,为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时,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也同时收到相应出资比例的盈余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近期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 6 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
58,352.220006 万元;2 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合计 16,110.00 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 74,462.220006 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本次发生财务资助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近期共发生财务资助事项累计金额为 74,462.220006 万元,其中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向6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58,352.220006万元;
2 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合计16,11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的股东借款。
被资助对象均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为支持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 6 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
供股东借款合计 58,352.220006 万元。
公司 资助金额
序号 被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类型
持股比例 (万元)
1 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15% 8,092.50
2 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50% 6,950.00
3 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50% 27,000.00
4 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 合联营项目公司 40% 4,000.00
5 北京金谷创信置业有限责任公 合联营项目公司 33% 2,511.96
司
6 北京正德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 合联营项目公司 12.2472% 9,797.760006
公司
(二)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资金充裕,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控股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房地产业务,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均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调回资金仅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如项目公司后续经营需要,各方股东将及时将资金重新调拨至项目公司。
2家控股项目公司向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家)调拨盈余资金合计16,110.00万元。
资助对象 被资助对象 资助金额
序号 被资助对象 类型 项目公司 在项目公司 (万元)
的持股比例
7 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 控股项目公司 39% 7,410.00
任公司 的少数股东 北京怡璟置业
8 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 控股项目公司 有限公司 20% 3,800.00
司 的少数股东
9 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 控股项目公司 成都隆中策置业 49% 4,900.00
司 的少数股东 有限公司
(三)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本次发生财务资助均 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内。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四)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旨在推动项 目的顺利开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为合联营项目公司的情况
1.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翀;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2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育才路9号檀营乡政府办公楼215室-4424(檀营
集中办公区)。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5.00%
2 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40.00%
3 北京兴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2.50%
4 北京花亿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50%
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47,798,158.37元,负债总额1,858,251,953.09元,净资产789,546,205.28元,资产负债率为70.2%。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04,328.82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092.50万元,本次资助为此项资助到期前继续展期1年。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喜涛;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注册资本:18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龙海路3号186室;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0%
2 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
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北 京 碧 和 信 泰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4,324,631,859.42元,负债总额2,926,607,055.15元,净资产1,398,024,804.27元,资产负债率为67.7%。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913,870.54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70,724.22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星;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24,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7号(10);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
2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0%
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85,917,995.55元,负债总额688,451,517.01元,净资产-102,533,521.46元,资产负债率为117.5%。2023年度,其营业收入71,099,355.46 元,净利润-143,921,405.28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7,000.00万元,本次资助为此项资助到期前继续展期1年。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超;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338号创客广场 C-01-0090。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0%
2 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60%
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北 京 昌 信 硕 泰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763,859,916.12元,负债总额571,658,445.97元,净资产192,201,470.15元,资
产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