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别提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大会注意事项宣布如下:
1、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请举手示意并须征得大会主持人许可,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股东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
5、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将回答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的提问或发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及相关人员回答问题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7、参会人员请勿擅自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避免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6 日 9 点 30 分
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
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6 月 26 日
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9 日
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员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会议议案内容
议题 1、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11 名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
一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 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
副董事长。 董事长。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
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 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
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 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
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二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
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议。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3-061 号)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 2023-062 号)。
议题 2、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根据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议事规则》条款
第九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 第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 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 长。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
一
要,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要,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增加或减少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增加或减少
董事会成员。但应由股东大会依据 董事会成员。但应由股东大会依据
《公司章程》作出决定。 《公司章程》作出决定。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3-061 号)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 2023-062 号)。
议题 3、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根据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议事规则》条款 修改后《议事规则》条款
第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第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
一
席 1 人,可以设监事会副主席。监 席 1 人,可以设监事会副主席。监
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半数选举产生。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66 号)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 2023-062 号)。
议题 4、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第九届董事会同意进行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结束。
公司股东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提名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四人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蒋翔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李灝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六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六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3-061号)。
议题 5、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提名孙茂竹先生、李大进先生、秦虹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
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秦虹女士因需要中国人民大学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任职,如本次选举为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秦虹女士将在大学审批通过后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位,如未能获得大学审批通过,公司或股东单位将推选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3-061号)。
议题 6、审议《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第九届监事会同意进行换届选举,本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选举产生之日结束。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咸秀玲女士、陈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3。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