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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6 沪市 首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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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出售股权公告

公告日期:2010-03-20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拟挂牌转让持有的北京天鸿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鸿安信”)20%的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天鸿安信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通过此次股权出售,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回收资金用于公司其他项目
    的开发。
    一、交易概述
    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本次交易的出让方为本公司。
    2、交易标的:天鸿安信20%股权。
    3、交易事项:本公司拟挂牌转让持有的天鸿安信20%股权,此项交易完成
    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天鸿安信的股权。
    4、转让方式:此次股权转让,通过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进行。
    5、出售股权价格:根据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岳华德威
    评报字(2009)第381号”评估报告,截至2009年9月30日,天鸿安信的资产和负
    债评估汇总结果为: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为53,456.03万元,负债总额为
    42,978.05万元,净资产为10,477.98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54,388.72万元,
    负债总额为42,978.05万元,净资产为11,410.67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额932.69
    万元,增值率为8.90%。本次拟挂牌转让的天鸿安信20%股权价值为2,282.13万元。
    此次股权转让,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确定转让价不低于2,282.13万元。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本项股权转让的评估结果需经北京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
    6、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核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鸿安信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49号。法定代表人:蔡又
    唯。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接受委
    托从事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及服务。
    天鸿安信主要开发项目为天鸿美域和9A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其中,天鸿
    美域项目已全部完工、销售并结转。9A地块一级土地开发也开发完成,实现了土
    地挂牌出让,已结转成本。
    本公司持有天鸿安信20%股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出售股权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282.13 万元。
    2、此次股权转让,通过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进行。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股权出售, 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回收资金用于公司其他项目的开
    发。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天鸿安信公司评估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 月18 日3
    北京天鸿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岳华德威评报字(2009)第381 号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华德威”或我公司)接受贵
    公司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贵公司拟转让北京天鸿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信公司”或被评估企业)20%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之目的,对安信公司
    于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所表现的股东部分权益的市场
    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现
    发表评估结论专业意见如下:
    于评估基准日,委估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安信公司20%股权
    在持续经营、缺少流通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282.13万元。评估结果
    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 53,365.66 53,365.66 54,124.67 759.01 1.42
    非流动资产 2 90.37 90.37 264.05 173.68 192.1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0.00 0.00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0.00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5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6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7 90.37 90.37 264.05 173.68 192.19
    无形资产 8 0.00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9 53,456.03 53,456.03 54,388.72 932.69 1.74
    流动负债 10 33,508.05 33,508.05 33,508.05 0.00
    非流动负债 11 9,470.00 9,470.00 9,470.00 0.00
    负债总计 12 42,978.05 42,978.05 42,978.05 0.004
    净 资 产 13 10,477.98 10,477.98 11,410.67 932.69 8.90
    委估股东部分权益评估
    价值 14 2,282.13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
    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
    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
    目的使用。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按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
    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地使用本评估报告所造成的不便或损失,将由评估报告使用
    者自行承担责任。下列行为,但不仅限于此,均被认为是没有正确地使用本评估
    报告:
    1.将本评估报告用于其他目的经济行为;
    2.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岳华德威书面同意将本评估报告或其中部
    分内容公开发布、用于任何报价或其他文件中。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并特别关注本报告书特别事项说明部分。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季珉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吕艳冬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贺梅英
    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