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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5 沪市 汉马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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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1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08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
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马鞍山中院”)《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以及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上市公司重整不成功,上市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上市公司被宣告破产,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上市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上市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2条第一款之规定的情形之一,上市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
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3),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拟向马鞍山中院申请对上述五家子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并申请对上述五家子公司与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程序进行协调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福马已进入预重整程序,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以及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福马电子、福马零部件、星马专汽、华菱汽车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上述子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上市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失去重要经营性资产,上市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2024 年 3 月 1 日,上述五家子公司分别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决定书》,
法院决定启动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2024 年 4 月 19 日,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四家子
公司分别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上述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上述四家子公司的管理人。

  ●上述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 时
30 分采取网络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完成了既定议题,并对《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
人应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7 时前完成线上表决。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7 时,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
期限已届满,现将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表决结果

  (一)华菱汽车

  依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提供的参会和表决数据,并结合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决定情况,华菱汽车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904 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2,069,269,414.53 元,对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一:《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

  表决同意《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的债权人共 747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 82.63%,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1,763,207,303.37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5.21%,超过二分之一。

  2、议案二:《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同意《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共717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 79.31%,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723,648,422.15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3.30%,超过二分之一。

  (二)星马专汽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提供的参会和表决数据,并结合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决定情况,星马专汽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317 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594,441,528.61 元,对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一:《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

  表决同意《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的债权人共 285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 89.91%,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578,310,210.14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7.29%,超过二分之一。

  2、议案二:《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同意《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共277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 87.38%,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84,844,980.27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39%,超过二分之一。

  (三)福马零部件

  依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提供的参会和表决数据,并结合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决定情况,福马零部件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159 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247,597,803.92 元,对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一:《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

  表决同意《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的债权人共 139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 87.42%,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237,651,273.94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5.98%,超过二分之一。

  2、议案二:《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同意《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共132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 83.02%,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35,051,885.64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4.93%,超过二分之一。

  (四)福马电子

  依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提供的参会和表决数据,并结合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决定情况,福马电子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75 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57,811,605.65 元,对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议案一:《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

  表决同意《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的债权人共 66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 88.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57,176,698.23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90%,超过二分之一。

  2、议案二:《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同意《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共 64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 85.33%,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7,083,384.94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74%,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已获得华菱汽车等四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二、风险提示

  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上述子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上述子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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