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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汉马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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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汉马科技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天平报[2024]0002 号以及公司出具的《汉马科技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汉马科技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2,688,930.4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43,452,208.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92,872,452.41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汉马科技    600375      星马汽车、*ST星马、华菱星马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树祥                        黄岗

        办公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话          0555-8323038                  0555-8323038

        电子信箱        shuxiang.zhou@hmcamc.com      gang.huang01@hmcamc.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专用汽车、重卡底盘、重卡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等业务,属于汽车制造行业中的

  商用车行业,细分行业属于载货汽车(下称“货车”)子行业。

      1、中国商用车行业情况分析

      2012 以来,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商用车市场需求有所回落,产量有

  所下降,但仍保持在 310 万辆的水平之上(如图 1)。

      2018 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

  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政策,经济运行在合理区

  间,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全年共产销商用车 427.98 万辆和 437.08 万辆,同比

  增长 1.69%和 5.05%。

      2019 年,全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仍运行在合理区

  间,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但是,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

  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全年共产销商用

  车 436.00 万辆和 432.40 万辆,产量同比增长 1.90%,销量同比下降 1.10%。

      2020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的

  影响,汽车行业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全行业在积极复工、复产的基础上,市场需要也得到快速恢

  复。与此同时,在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带动下的新发展格局开始加快形成,行业间跨界融合

  也在不断推进。全年共产销商用车 523.10 万辆和 513.30 万辆,产量同比增长 20.00%,销量同比


  2021 年,“蓝牌轻卡”政策预期带来的消费观望、房地产开发行业较冷等因素加剧了商用车市场下行的压力。支撑商用车增长的政策红利效用已逐步减弱,商用车市场将进入调整期。2021 年
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467.4 万辆和 479.3 万辆,同比下降 10.7%和 6.6%。

  2022 年,商用车受前期环保和超载治理政策下的需求透支,行业需求萎缩影响下生产生活受限,包括油价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商用车整体需求放缓。2022 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318.50万辆和 330.0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31.90%和 31.20%。

  2023 年,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需求回暖因素影响,加之各项利好政策的拉动,商
用车市场谷底回弹,实现恢复性增长。2023 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403.7 万辆和 403.1 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 26.8%和 22.1%。

  我国商用车主要包括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其中货车是商用车细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服务于公路货运、工程建设、能源、矿山、林业和建筑等行业及国防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2011-2023 年期间,我国商用车产量构成中货车占比保持在 60%以上,因此,货车产量增速也基本与商用车保持一致(如图1)。

  宏观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需求回暖,货车产销回升。2023 年货车产量 353.9 万辆,同比
增长 27.4%。销量 353.9 万辆,同比增长 22.4%。商用车车型产销情况看,货车中,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以及微型货车都有所增长,其中重型货车增量最大。重型货车销量 91.11 万辆,
同比增长 35.59%;中卡销售 10.71 万辆,同比增长 11.96%;轻卡销售 189.45 万辆,同比增长 17.08%;
微卡销售 62.65 万辆,同比增长 23.60%。

  2、行业竞争情况分析

  商用车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规模和协同效应明显,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使得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从市场格局上看,目前商用车销量排名前十家分别为北汽福田、东风公司、上汽通用五菱、中国重汽、长安汽车、中国一汽、江淮汽车、长城汽车、江铃汽车、上汽大通,上述十家企业共销售 314.53 万辆,占商用车销量的 78.03%,其中货车(含非完整车辆、半挂牵引车)共销售 353.90 万辆,占商用车销量的 87.79%。由此看,我国商用车行业及货车子行业的集中度均较高(如表 1)。

  从货车子行业来看,国内货车制造商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低成本优势,货车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质量逐步提升,整车产品的动力性、舒适性和可靠性得到改善,产品结构和承载能力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前国内市场的发展需求。目前重型货车市场,2023 年销量排名前十名分别为中国重汽、中国一汽、陕汽集团、东风公司、北汽福田、成都大运、江淮汽车、徐州徐工、北奔重汽、上汽依维柯红岩(如表 1)。随着重型货车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以及产品盈利水平吸引,各企业产能规模持续增加,同时一些原本不生产重型货车的汽车厂家和非汽车生产企业进入重型汽车领域,使重型货车的市场竞争压力趋于增大。


  注:以上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总体来看,商用车行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较高,规模效应明显。

  3、行业政策情况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近年来,为了保持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序推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提高汽车产业技术研发水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支持,为汽车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1 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2016 年,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在燃料政策方面,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我国在 2004年前后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二阶段排放控制水平;到 2008 年,力争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三阶段排放控制水平;2010 年之后争取与国际排放控制水平接轨。国家将通过优惠的税收等经济政策,鼓励提
前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车用柴油发动机产品的生产和使用。2016 年 1 月 14 日,国家环
境保护部与工信部联合发布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2016年 12 月 23 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公布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的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

  2017 年,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指出,将大力发展汽车先进技术,形成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先进节能汽车梯次合理的产业格局以及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2018 年,国务院公开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经过 3 年努力,大幅
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 PM2.5 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优化运输方式,实施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优化调整货运方式,落实国家要求,坚决调整不合理的运输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
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 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 100 万辆以上。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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