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
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
亏损且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
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375 汉马科技 A 股停牌 2024/3/29 全天 2024/3/29 2024/4/1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4 年 4 月 1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汉马。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汉马科技”变更为“*ST 汉马”;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375”;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4 月 1 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天平审[2024]0204 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 ST 字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4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 条、第 9.8.2 条等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全力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号召,加快公司产品新能源化进程。公司的电动技术、甲醇技术发展前景良好。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均已针对重卡电动化给予相关路权、补贴支持等政策,甲醇方面也已有山西、天津、大庆等地出台了相关补贴、路权等地方示范性运行的支持政策,可见电动和甲醇是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技术。
(二)公司已启动上市公司及下属核心子公司的预重整,将与债权人、临时管理人、投资人等各方协商公司的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
(三)通过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力度,回笼资金,补充现金流。
(四)通过“研产质供销”五位一体协同机制,降低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少营运资金占用。
(五)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手段,使公司及子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关停并转举措进行资产整合优化,促进业务现金流正向流转。
(六)公司将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做好相关工作,通过重整过程中的共益债及投资人投入的资金,缓解经营资金压力。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 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1、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2、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 2024 年度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
3、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度报告;
5、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4 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二)目前,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正在进行预重整。若法院正式受理对上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上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上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如果上述子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对上述子公司的控制权。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五家子公司是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核心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主要经营实体。如上述子公司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上市公司将失去重要经营性资产,上市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能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上市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上市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树祥、黄岗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600375@hmcamc.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1000 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