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 202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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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
第四章第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 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五节第七 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 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
十条 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上市公司发出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五章第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不
二节第一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部由独立
百零六条 董事参加。
董事会由 7-1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 1 人。
第五章第 董事会由 7-1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二节第一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
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
百零七条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
十五日。
第五章第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下列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二节第一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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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零八条 工作;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三)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
算方案; 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损方案;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作;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方案;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方案;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查经理的工作;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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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经理的工作;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为会计专业人士。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
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其他各专门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
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