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
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4,585,4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34.32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4,523,230 99.9723 62,200 0.027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1,268,078 99.8495 62,200 0.150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赵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4,523,230 99.9723 62,200 0.027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余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4,523,230 99.9723 62,200 0.027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41,268,078 99.8495 62,200 0.1505 0 0.0000
的议案》
3 《关于增补赵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41,268,078 99.8495 62,200 0.1505 0 0.0000
事候选人的议案》
4 《关于增补余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 41,268,078 99.8495 62,200 0.1505 0 0.0000
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 2 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对第 2 项议案的表决。第 2、3、4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振宇律师、林劼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