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 2020-056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名称拟变更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号
第一章第一条 为维护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
第一章第一条 为维护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
第一章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一章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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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HUALING XINGMA AUTOMOBILE (GROUP) 英文名称: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O.,LTD.
第二章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国家汽车工业 第二章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国家汽车工业
产业政策为指针,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至上,以 产业政策为指针,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至上,以
科技为先导,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寻求公有制与市 科技为先导,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重在转换经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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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经济相结合,和国际惯例接轨的有效实现形式。重 制,使公司发展成为我国重型汽车、汽车底盘、重型
在转换经营机制,使公司发展成为我国重型汽车、汽 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基地,形
车底盘、重型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经营、技术 成适度经济规模和强大的综合竞争实力,建立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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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基地,形成适度经济规模和强大的综合竞争实 工、贸于一体,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具有自身
力,建立融科、工、贸于一体,面向国内、国际两个 发展特色的经营实体。
市场的具有自身发展特色的经营实体。
第二章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专 第二章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专
用汽车(不含小轿车)生产、销售;重型汽车、汽车 用汽车(不含小轿车)生产、销售;重型汽车、汽车
底盘的销售;汽车配件、建材、建筑机械、金属材料 底盘、新能源商用车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生产、销售;车辆维修及售后服务;货物运输保险,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配件、建材、建筑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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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自产 AH 系列专用改装车出口;本企 金属材料生产、销售;车辆维修及售后服务;货物运
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 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自产 AH 系列专用改装车出
进口。 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及零部件进口。
第八章第一百五十条 根据《党章》规定,在公司设 第八章第一百五十条 根据《党章》规定,在公司设
5 立中国共产党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 立中国共产党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
员会(简称“公司党委”)。 称“公司党委”)。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
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尽快
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
准。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