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 2012-03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6 日上午 10 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
议的监事应到 5 人,实到 5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68 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2 年上半年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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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
合计持有的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3.4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羊明银先生、黄玮
女士、徐骏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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