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所持有股份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12500万股的64%;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主持,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投票情况:赞成票所持股数80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投票情况:赞成票所持股数80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投票情况:赞成票所持股数80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投票情况:赞成票所持股数80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以2002年末公司总股本1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22元(含税)计2,750,0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9,273,381.98元,结转下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投票情况:赞成票所持股数80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审计机构》(议案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投票情况:赞成票所持股数80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李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投票情况:赞成票所持股数80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监事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议案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投票情况:赞成票所持股数80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以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竞标购买了江西省宜春市北部的228.1亩土地,并与江西省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于2003年3月4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投资交易(详细内容见2003年3月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情况:赞成票所持股数80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江西求正律师事务所魏金荣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