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33 号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12,522,641.51 元(不含
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87,477,358.49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0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绿色包 179,112 130,000
装新材料项目
2 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绿色多功 207,297 120,000
能瓶片项目
合计 386,409 250,000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2、现金管理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现金管理额度: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4、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产品类型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
(四)现金管理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现拟定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使用本次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谨慎决策,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
2、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发起申请、投资审批、资金收支、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且该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适度理财,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
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 结果为准。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