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67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编号:临 2022-05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星发展或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
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红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3%。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红星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 35.83%(含本数)。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市场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红星集团同意继续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数量的 35.83%。红星集团可能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而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红星集团已承诺,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将使得红星集团持有红星发展股份比例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红星集团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红星发展股份。为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红星集团在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