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 2021-04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8 月 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青岛国资委)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国资委目前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
2019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9-043),红星集团 2019 年 12 月根据青岛国资委《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启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函【2019】35 号}精神,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红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仍处于研究筹划阶段,方案内容、审计、评估、法律及后续审批等工作尚未确定,需根据相关要求扎实稳步推进。除上述事项外,目前不存在其他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 90.97,滚动市盈率为 63.86,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静态市盈率 48.82 和滚动市盈率 38.45,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8 月 2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向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国资委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国资委目前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
2019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9-043),红星集团 2019 年 12 月根据青岛国资委《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启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函【2019】35 号}精神,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红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仍处于研究筹划阶段,方案内容、审计、评估、法律及后续审批等工作尚未确定,需根据相关要求扎实稳步推进。除上述事项外,目前不存在其他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核查,红星集团、青岛国资委在最近 6 个月内及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近期,投资者较为关注公司锰系和电池级碳酸锂产品相关情况。公司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电解二氧化锰、高纯硫酸锰和电池级碳酸锂产品。电解二氧化锰产品主要用于一次电池和锰酸锂正极材料,高纯硫酸锰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前驱体)材料。电池级碳酸锂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
材料。2021 年 1 至 6 月份,电解二氧化锰产品毛利为-534.58 万元,占公司总体毛
利的比例为-3.27%;高纯硫酸锰产品毛利为 42.97 万元,占公司总体毛利的比例为0.26%;电池级碳酸锂毛利为 726.51 万元,占公司总体毛利的比例为 4.44%。上述
产品毛利率较低,对公司利润贡献占比较小。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8 月 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 90.97,滚动市盈率为 63.86,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静态市盈率48.82 和滚动市盈率 38.45。公司提醒投资者,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理性分析和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更正、补充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