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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7 沪市 红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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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7:红星发展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600367:红星发展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367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编号:临 2021-008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发出,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永波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认为:公司监事会在 2020 年不断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新收入准则执行情况、重大项目进展、应收账款核销、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董事会、经营层决策程序和董事会确定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掌握,在监督过程中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向经营层反馈,较好地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对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内容全面,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意见。

  3、在监事会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 2020 年生产经营、内外部经济形势、财务管理和结算等综合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落实既定发展战略,统筹监管,一手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同时,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和自动化设备升级改造速度、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强化成本费用控制。但受到全球经济压力下行、同行业激烈的价格竞争影响,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跌,产品盈利能力下降。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将监督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最终审议和实施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的议案,发
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 2021 年生产经营总体计划,参考同类或类似产品、服务、原擦了市场价格,与相关方进行了充分、公平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项及金额。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做好日常关联交易的监督检查,对合同签订、执行、款项支付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大对偶发关联往来业务的关注力度,杜绝发生重大违约风险,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矿石价格确认书》(2021 年度)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矿石价格确认书》(2021 年度)是公司与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重晶石矿山充分调研,经过公平讨论后签署的,矿石价格公允,充足的矿石供应有利于公司合理控制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多年,未发生违约行为,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公司监事会将跟踪重晶石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确定公司监事 2020 年度报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 2020年度报酬情况进行了核实:公司两名股东代表监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在母公司领取报酬,其 2020 年度报酬是根据其工作岗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具体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综合确定的,具体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职工代表监事回避表决。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意见如
下: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实施体系要求编制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文件,结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涵盖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公司在 2020 年度狠抓资金安全管理、项目建设及评价管理、技术创新管理、招投标采购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出具了客观、真实的审计意见。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核实,查询了相关资料并与公司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本年经营成果,有助于披
露更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回购注销未达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以及部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确认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要求,针对定期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未出现内幕消息泄露和内幕交易行为。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主体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较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履行职务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围绕重点工作,不断强化“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积极应对原材料供应不足、产品价格下行等诸多不利因素,较好的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现利用自身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对公司 2020 年度依法运作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和对公司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年度现场审计、参加公司生产经营分析会等形式,对公司规范治理、内控制度执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日常经营规范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合规、重大事项有进展跟踪和结果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2020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分别由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职期间,两名股东代表监事能够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深入公司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重大事项推进情况,积极为公司发展和规范治理献言献策,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公司规范治理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在此,公司向第七届监事会全体成员的努力工作致以真诚感谢!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以上的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后,决定提名程永波、康文韬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提名人认为:提名人已全面了解两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兼职等个人情况,两名候选人不存在无法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
截至提名时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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