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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7 沪市 红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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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7:红星发展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600367:红星发展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 2021-01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3 号楼 2048-62。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
完成 68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 145 人,注册会计师 920 人,比上
年末增加 36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423 人。全所从业人员2864 人。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 148340.7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2444.5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1258.80 万元;净资产 39050.98 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
数共计 10633 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68 家,收费总额 6445.60 万元。上市
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 1,109,234.66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310.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兴华所近 3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7 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中兴华所
从业人员 14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李江山:项目合伙人,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自 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1 年,先后为赛轮股份、东软载波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它兼职情况。

  (2)张霞: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自 2014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先后为红星发展(600367)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它兼职情况。

  (3)赵春阳:本期(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注册会计师,自 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其它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组全部人员无诚信不良情况。

  3.独立性

  项目组全部人员具有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30 万元(含税),因审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系按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30 万元(含税),因审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与 2020 年度一致。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相关规定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近 3 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时,考虑审计业务工作量、人力成本等因素,建议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因审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秘书处提供的有关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资料,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意见合规、合理。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备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请,公司董事会审阅了相关材料,结合中兴华所工作情况,认为中兴华所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对此,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 名董事全部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考虑审计业务工作量、人力成本等因素,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 万元,因审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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