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4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9 日、2020
年7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届满,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7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
户价格 6.37 元/股。截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 3,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7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决定是否卖出标的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推迟公告期的自前 30 日起至最终
公告;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其中 12 个月为锁定期,12 个月
为解锁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一旦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3、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
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