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2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7,300,061 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6,042,170.12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95,176,976.98 元。经董事会决议,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同时兼顾投资者利益,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 2020 年末公司总股本 989,113,721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7,300,061 股,即 971,813,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20 年度现金
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拟发放现金红利 97,181,366.00 元(含税)。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 2020 年末公司总股本 989,113,721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 17,300,061 股,即
971,813,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20 年度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该预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而制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客观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