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0—03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激励
股份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本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部分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1,7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98,911.37 万股的 1.75%。在
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
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竺晓东
股票代码 600366
股票简称 宁波韵升
注册资本 989,113,721 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0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 34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杨帆路 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11150195X
一般经营项目:磁性材料、汽车电机、伺服电动机及其驱动
系统、机器人、无损检测仪器仪表、汽车配件、模具的制造、
技术咨询;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
经营范围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
术除外;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普通货物的仓储;股权投
资、创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2017 年-2019 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94,574.18 202,649.85 188,65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68.10 8,932.87 41,40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1.35 5,783.59 29,212.75
常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75.74 20,013.56 -12,901.06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609.66 44,175.49 48,241.66
总资产 56,261.56 55,262.10 63,171.08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每股净资产(元/股) 4.36 4.48 8.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9 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 1.95% 8.73%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竺晓东 董事长、总裁
2 毛应才 董事、副总裁
4 朱建康 董事、副总裁
5 张家骅 财务总监
5 薛群基 独立董事
6 包新民 独立董事
7 陈农 独立董事
8 王刚 监事会主席
9 周列军 监事
10 朱峰 监事
11 余建明 职工代表监事
12 王晓君 副总裁
13 项超麟 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激励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为:
1、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与股东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形成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2、通过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的薪酬收入与公司业绩表现相结合,帮助被激励的人员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3、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本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部分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1,730.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98,911.37 万股的 1.75%。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90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现任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实施时,监事会应当对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股票期权的 占本激励计 占授予时公
序号 激励对象 职务 数量(万份) 划总份额的 司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1 毛应才 董事、副总经理 70.00 4.05% 0.07%
2 朱建康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2.89% 0.05%
3 王晓君 副总经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