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9-01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1月4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并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19-004)。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19-009)。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公告2019-005、2019-006、2019-007)。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1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形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349,36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5%,成交的最高价为7.2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9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8,353,264.5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
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