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6-02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6月16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7.50万股
根据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已经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授予结果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已于2016年5月13日完成认购款项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6年3月31日。
2、授予数量:137.50万股。因部分被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原拟授予140.20万股,现确认实际认购数量为137.50万股。
3、授予人数:71人。因激励对象董亚芳、危义新和周晓庆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作如下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原拟授予74人,现确认实际授予人数为71人。
4、授予价格:9.46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依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的授予价格为9.66元/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9.4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拟分配的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137.50 100% 0.2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1人)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30%、30%、4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
第一次解锁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16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081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6年5月13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6,421,925.00元,股本为556,421,925.00元。
根据2016年4月7日,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贵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万股,回购价格为8.23元/股。该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15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2,017万股。贵公司总股本从注销限制性股票前556,421,925股减至556,111,925股。根据贵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于2016年3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规定,贵公司此次股权激励对象共计71人申购贵公司限制性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37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授予价格为9.46元,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75,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7,486,925.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5月13日止,贵公司对回购的限制性股票31万股已注销,并已实际收到洪丰、杨莉莉等71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13,007,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75,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1,632,500.00元,均为货币出资。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56,421,925.00元,股本人民币556,421,925.00元,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24日出具天衡验字(2015)0216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5月13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57,486,925.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557,486,925.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6年6月1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556,111,925股增加至557,486,92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74,895,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3%。公司控股股东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74,895,630股保持不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下降至31.37%,但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563,175 1,375,000 36,938,1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548,750 0 520,548,750
总计 556,111,925 1,375,000 557,486,925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通过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31日;同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的股权激励成本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按年进行分摊,将影响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据测算,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合计
摊销金额(万元) 72.25 96.34 96.34 24.08 289.01
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不大。
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公司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6)00081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