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韵升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4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六人,三名董事因调离公司提出辞职,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故未参加。六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就增资宁波韵升电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机公司 及受让宁波韵理精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韵理公司 部分股权、韵升科技园区基建投资等事宜进行了讨论,达成如下决议:
一、电机公司是股份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股份公司占有51%的股份。随着电机公司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原有的注册资金规模已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此,股份公司经与另一合资方香港集嘉国际 集团 有限公司商议,并经电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议,对电机公司进行增资。与会董事同意股份公司增加投资192万美元,股份公司投资额变更为294万美元,所占股份由51%变更为75%。
二、韵理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股份公司占有50%的股份。韵理公司几年来稳步发展,为使韵理公司迅速发展壮大,股份公司决定受让另一股东日本理研发条株式会社的部分股权。与会董事同意股份公司受让日本理研发条株式会社的25%股份,受让价格为2529964.76元,股份公司占有韵理公司的股份增至75%。
三、韵升科技园区基建投资事宜。随着股份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股份公司需要进行基建投资,一方面适应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需要,另一方面改善公司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的质量。此与会董事同意:
1、对韵升科技工业园二期在2002年投资3856万元进行基本建设。
2、对韵升科技工业园生活区在2002年投资1765万元进行基本建设。
宁波韵升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